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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8月14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远洋集团”)发布票据停牌相关公告称,因未于2023年8月13日(即有关利息付款的14日宽限期的最后一日)或之前,支付该票据于2023年1月30日(包括该日)至7月30日(不包括该日)期间的利息(2094万美元)而导致发生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所以票据将自8月14日上午9时起于香港联交所停牌。
公告指出,发行人已收到足够的同意指示以达成将于2023年8月17日下午4时45分举行的会议所需的法定人数,以及足够的赞同特别决议案的同意指示,以在会议上通过有关特别决议案。
公告称,如果有关票据的特别决议案根据同意征求予以执行,则上述违约事件将在修订生效日期(预期为2023年8月18日或前后)签立补充信托契据时获得豁免。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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