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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无锡报道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全厚6月15日在2023中国城市发展金融赋能研讨会暨全国城投产业合作交流会上表示,当前财政支出增速保持适中,对经济企稳有一定的支撑作用,但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有待进一步释放。核心原因在于,除了一些必要的开支外,地方政府主要陷入日益紧张的流动性偿付压力,导致地方政府扩内需的作用大打折扣。
赵全厚还表示,经调研了解,大部分城投公司流动性都很紧张,融资平台同样面临资产负债表衰退的风险,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政府财力的紧张及债务压力较大。因此要从缓解城投流动性问题入手,将积极的财政政策从地方债务偿还的压力中释放出来,以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的效能。
对此,赵全厚提出以下建议:第一,适当上调地方政府债务率预警线。由于近年地方卖地收入下降,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率整体上已高于120%的预警线,局部地区地方政府债务率更高。在此情况下,隐性债务显性化的空间不大,建议可适当上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率预警线,比如上调至150%。根据预算法,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形成能够为国民经济长期服务的实体资产,主要风险是流动性风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议警戒标准为90%—150%。
所谓政府债务率是政府债务余额和当年综合财力(综合财力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本级收入、中央转移支付等)的比值,反映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债务率控制标准参考值是90%-150%,目前我国选择的警戒线标准是120%。
第二,适当延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时限。这主要是考虑到三年疫情对地方政府的财力造成重大冲击,一方面地方政府财力尤其是卖地收入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三保”、偿债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隐性债务显性化没有太多空间,地方财政压力也不小,隐性债务化解时限能不能考虑疫情对地方政府财政冲击的现实,将隐性债务化解的时限顺延三年,以缓解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的债务流动性压力。”赵全厚表示。
据了解,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2018年10月,监管部门已完成了隐性债务的摸底统计。对于隐性债务的处理,监管提出两大方向:一方面坚决遏制增量,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化解存量。诸多地方公布了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大多要求在5-10年间将隐性债务化解完毕。财政部部长刘昆2022年12月披露,地方隐性债务减少1/3以上。这意味着大部分地区仍有相当规模的隐性债务。
第三,对于一些有现金流的城投经营性债务,国家可以通过设立金融稳定基金的方式来熨平,给城投公司资产负债表修复的时间。
“通过这些措施解决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的流动性压力后,地方政府的财力不再集中用于还债化债,能够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效能,更有效实现‘稳投资、促消费’的扩内需作用。在此过程中工程市场、建材市场、消费市场能够更好恢复,民营企业也会看到机会,经济才能够进入修复性的循环。”赵全厚称。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组合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要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做好基层“三保”工作。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今年4月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提出,恢复和扩大需求是当前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关键所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形成扩大需求的合力。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新增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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