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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正义网讯(通讯员汪宇堂 刘潮杰)“丹江增殖放流活动正式开始!”8月12日,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在丹江口水库举行“增殖放流促修复 检察公益护生态”活动,随着号令声,检察官手中的鱼苗被投入丹江,欢跳着消失在江面。
此前,赵某雨等人明知是丹江库区休渔期,仍擅自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各类鱼约1000公斤,非法获利10920元。
办案过程中,淅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对赵某雨等人进行释法说理和批评教育,促进其深刻认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性。赵某雨等7人在自愿认罪认罚的同时,表示愿意缴纳生态修复金,并委托第三方购买鱼苗开展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共缴纳生态修复金94211元,购买鱼苗50余万尾。
为强化对丹江生态保护,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淅川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农业农村局、水产服务中心共同签署了《行行刑衔接保护水产资源及建立水生态修复机制的工作方案》,并开展此次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中,除增殖放流外,检察官还向被活动吸引来的群众开展普法教育,介绍增殖放流活动和禁渔制度的意义,阐述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构成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向民众普及禁渔期、禁渔区、禁用工具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扩大活动的法律宣传效果。
一库碧水,惠泽京津。一尾尾鱼儿跃入水中,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再添生机与活力,这也是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检察蓝”献给丹江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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