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领人才绿卡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在石家庄行政区域内享受15项便利化服务,凡涉及服务项目的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均开设了专门绿色通道,并指定服务专员为持卡人才提供全程精细化、专业化服务。
(一)出入境和居留服务
市公安部门开设专门绿色通道,安排专人提供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优先换发5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R字签证(人才签证);优先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永久居留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海关服务
石家庄海关给予持卡人才进出境通关便利,优先办理个人进出境物品审批、验放等手续。对在节假日或者非正常工作时间以分离运输、邮递或者快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有特殊情况需要及时验放的,海关提供预约服务。引进的海外人才,因工作需要,经石家庄海关批准可按规定免税进境合理范围内的科研、教学用品。
(三)户籍办理服务
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独立生活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石家庄市的,市人社和公安部门开设专门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即报即批。
(四)工商税务服务
持卡人才在申办、变更企业登记、企业年报等业务时,工商及行政审批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承办;在办理税务登记及其他涉税事项时,税务部门优先为其办理各项涉税事宜,提供定制式专属服务和一对一个性化服务。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引进当年起3个年度给予个人所得税奖励,按年度申报兑付,其中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参照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总额的1.5倍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其在石工作时间情况,参照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总额的50%给予奖励;引进的其他奖励对象,参照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总额的同等额度给予奖励。外籍高层次人才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税收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五)金融服务
在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及河北银行、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设立人才绿卡服务窗口,为持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开立账户、办理本外币业务、资金结算、办理贷款、办理保险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金融服务保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石家庄市创业的(指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石家庄市转化落地,并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才,所创办企业或引进人才企业已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划内进行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获得银行贷款,市财政2年内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凭有效证件办理信用卡、贷款等金融业务。
(六)场地支持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带项目或技术来石家庄市创业的(同上),在未取得建设用地之前,优先入驻石家庄科技中心等政府建设的孵化器,市财政3年内每年补贴最高50万元的租房费用;租赁厂房直接生产销售的,市财政2年内每年补贴最高200万元的房屋租赁费用。
(七)住房保障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石家庄市创业的(同上),在市区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房屋登记部门优先办理房屋登记,市财政5年内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租住房屋的据实报销,5年内每年报销最高5万元的租房费用;可免费入住政府建设的人才公寓或单位提供的人才周转房。
(八)科研服务
持卡人才申报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时,市发改、科技等相关部门优先立项、优先推荐。对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带项目来石家庄市创业,在国内首次落地的,市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的领军人才或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经市科技局认定后给予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申报我市人才项目、科技项目,入选者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根据专家本人在我市实际工作月数,每月分别给予1.5万元、0.5万元的工作津贴。
(九)配偶随迁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在石家庄市就业,按照“身份对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原则,由市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和市国资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规定优先妥善安排工作。
(十)子女入学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石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个人意愿,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升学方面享受本市居民子女待遇;参加高考的,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医疗保健
持卡人才到河北省第一、二、三、四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中医院、胸科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石家庄市第一、二、三、四医院及市中医院就诊,享受就医预约诊疗绿色通道服务。市医疗保健管理部门提供健康指导和医疗保健跟踪服务,每年为持卡人才安排一次全面健康体检,并建立人才健康档案。
(十二)社会保险
市人社部门开设专门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为到石家庄市工作或居住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手续服务。到石家庄市之前已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接手续。
(十三)职称评定
持卡人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随报随推荐。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作为参评依据。
(十四)编制岗位管理
全职引进到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凭人才绿卡直接办理增人计划和入编手续;根据资格条件优先聘用,无岗位可聘任到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单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所需的工资总量,纳入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十五)生活服务
持卡人才享受免费乘坐石家庄市区内公交车、地铁和参观市管文化旅游景区;享受省会14家文体活动场馆观演、健身以及正定机场候机休息服务;市公安部门优先办理机动车注册年检和驾照申领审验。引进的海外人才购置车辆不受限制;公安部门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交通咨询、路线指引、协调帮办服务,对因公务出行不便的,根据人才需求可提供市区内交通服务。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