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位年迈老人因为驾驶电动车相撞引起纷争,西平县人民法院环城法庭庭长罗静涵耐心析理,积极引导双方进行调解,圆满化解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8月,黄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公路上向东行驶,行驶过程中超越与自己同向行驶的另一辆电动三轮车时,不慎与西向行驶的温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温某左侧锁骨骨折,左手外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该事故经西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黄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超越同方向行驶的其他车辆时未确保安全是形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事故发生后,温某住院治疗花费大量费用,黄某只向温某支付2700元后就不愿再继续支付,两人因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温某遂诉至法院。
罗静涵庭长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年龄都比较大,尤其是被告黄某已经八十多岁,且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遂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将两人聚在一起进行调解。因黄某对自己为何负全责产生疑问,针对此点,罗静涵庭长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分析案件事实,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又向原告温某讲述被告黄某的现实经济情况和面临的困难,通过多番协调,最终,原、被告双方各退一步,二者达成和解协议。
聚焦矛盾争议点,着力化解群众“急难愁盼”,是西平县人民法院一直以来秉持的工作理念。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观念,积极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托举人民群众稳稳的幸福感。(冯占华 朱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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